甲君在今年8月中買一棟房子及土地,9月10日在地政事務所完成移轉登記,今年買土地的地價稅是否由甲君繳納?

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所以今年地價稅是由前土地所有權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