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政黨所有供辦公房屋使用之土地、房屋,是否可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依土地稅減免規則及房屋稅條例規定,合法政黨所有供辦公房屋使用之土地應於取得該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免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開始適用。其房屋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稽徵機關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當月份起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