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債務保證人放棄對主債務人的求償權,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依照民法的規定,債務保證人代主債務人清償債務時,就取得對主債務人的求償權。如果保證人替債務人償還1,000萬元的債務,並且言明不須償還,那麼就認定保證人無償免除主債務人之債務1,000萬元,依法應課徵贈與稅。但主債務人宣告破產者,保證人之代償行為不視為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