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林姓屋主於三年前標的一件透天屋,當初並沒有拍賣土地,隔三年房坐落之土地又會出來拍賣,但土地的債務人和標房屋的債務並不相同,試問林姓屋主是否會被告拆屋還地?

房屋土地原本屬同一人所有,因分別出售土地,或僅將土地或房屋設定抵押,致以後變成土地與房屋非同一人所有時,房屋所有權人對土地有地上權,土地所有權人可以依土地法第97條之規定請求百分之十以下之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