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標到持分土地,書記官送達優先購買權人,優先購買權人並未收到,書記官遲遲不發權利移轉證書,叫拍定人自行處理,請問該如何?

優先購買權人如未收到法院通知,依法應由債權人查報共有人之地址,再為送達或公示送達,書記官本應依法處理而不處理,可向政風室舉發,請求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