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前屋主積欠水電費由誰繳費?

像前屋主積欠電費,如果積欠費用超出3300元或水費欠費超過1600元,可憑法院點交公文,向電力及水力公司聲請新設,費用為3300元及1600元(北、縣市有所不同),但斷電、水時間超過兩年的話,還要找合格甲級水電工聲請,一般費用約2000元左右。假若積欠電費少於3300元或水費少於1600元,當然直接代前屋主繳清,然後更換所有權人名字反而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