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點交空屋應如何處理?

所謂"空屋"多是指在執行法院實施查封時,該查封的空屋無人居住或無人在內者,因此,假如是屬於可以點交的空屋拍定人除應具狀聲請點交外,並應注意點交前,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假冒各種假租約或其它虛偽使用關係,主張在查封前,已占有標的物,而使得執行法院臨時決定不點交,影響標的物的交付佔有,另外在點交時,最好做好換鎖工作,以防第三人趁機再行占有徒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