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如何申請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除了看法拍公告外,因為不動產的資料是以登記為準,所以還必須看拍賣不動產的土地及建物謄本,跟公告上的資料相核對,確認公告的內容是否無誤,否則萬一公告內容與登記謄本上的不符,就會造成得標無效。

申情流程:
1 抄下拍賣公告上的地號、建號、所有人姓名等資料。
2 到地政事務所-現在地政事務所大都已完成連線作業,所以到任何地區的地政事務所都可以申請。
3 填寫申請書-向服務台索取地政事務所地籍謄本及閱覽申請書,申請項目勾選「電子資料登記謄本」之「個人全部」項,並填寫要調閱不動產的地號、建號、所有權人等資料。
4 排隊辦理-抽取號碼牌,等候叫號至指定櫃檯辦理,出示身分證明,申請費用為每頁20元。
5 領取謄本及收據。看懂建物登記謄本-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的作用主要在於核對法拍公告上的資料是否無誤,分為3個部分:
(1)標示部-這個部分記載了土地的地段、地號、使用分區、面積、地價等;以及建物的建號、門牌、面積、建材、公共設施面積等,都應該要跟公告上的資料相核對。
(2) 所有權部-這個部分主要記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權力範圍等事項。
(3) 他項權利部-與銀行或第三人是否有設定抵押權。